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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醫生呃11萬「補水」判社服令 官:被告有悔意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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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濟醫院一名駐院醫生涉於5年間虛報曾到另一間公立醫院提供額外服務,詐騙醫管局逾11萬元特別酬金,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作為醫生對社會有貢獻,並已歸還全數款項予醫管局,犯案後有悔意。裁判官表示,考慮被告有悔意和無案底,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王文灝(33歲)於2023年7月被起訴,現正停職。法庭早前押後索取社服令報告,辯方今求情稱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對犯案有真誠悔意,建議判處81至160小時社服令。裁判官溫紹明遂指,考慮被告的個人背景和辯方求情內容,判處160小時社服令。

案情指,被告於2015至2020年間向醫管局虛假地申報,按特別酬金計劃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的值勤紀錄,詐騙醫管局支付特別酬金逾11萬元。被告共64次在仁濟醫院候召與他報稱在屯門醫院工作的時間重疊,涉及168個小時。他承認曾未經上司准許,於休班前提早離開仁濟醫院,以及沒準時到達屯門醫院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