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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謝展寰:物管以指定袋收垃圾「執手尾」徒增住戶成本 否認政府宣傳不足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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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4月推行垃圾徵費。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將在未來一兩個月,向全港每名小學生派發一個15公升指定垃圾袋,希望有助宣傳垃圾徵費的資訊「更入屋」,亦會在中小學張貼海報宣傳。謝展寰否認當局宣傳不足,相信不少人都會待措施臨近實行時才慢慢緊張,政府亦一直宣傳,並因應措施推行時間而逐步增加宣傳。

至於物管公司以指定垃圾袋收集垃圾的「包底」安排,謝展寰強調,垃圾徵費目的鼓勵市民為所產生的垃圾負責,垃圾收集商不會收集非以指定垃圾袋包裝的垃圾,預料過渡期內會有市民未使用指定垃圾袋,物管公司會相應購買額外指定垃圾袋包裝相關垃圾,形容做法屬「執手尾」,而非「包底」。他認為若市民依賴物管公司「執手尾」,只會令管理費成本增加,相信若市民自行購買指定垃圾袋,最終有助減少管理公司的處理成本。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理解每幢物業都有獨特情况,例如舊區大廈有較多長者住戶, 物管公司做法有助方便住戶盡早適應,但若物管公司只為方便居民棄置垃圾而「包底」,則「不鼓勵、不建議」,因為做法違背「用者自付」的精神,又指若單靠物業公司或清潔承辦商幫手,法例則「形同虛設」。胡又指,市民日後可到「綠在區區」的回收點,透過賺取回收積分,免費換領指定袋。至於執法困難,環保署將於法例實施首半年多作宣傳教育,期望從而改變市民的習慣。她又指,公眾若發現違規情況,屆時可致電舉報;署方亦正研發一款手機應用程式,讓市民拍照上載及提供GPS定位等資訊舉報。

對於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的爭議,謝展寰澄清指,政府、地區團體或志願團體均可免費派發垃圾袋,但指定垃圾袋的售賣點則不能免費派發、以優惠價出售或視為贈品轉送予消費者。胡勁欣亦指,非牟利團體舉辦活動免費派指定袋不屬違法,事前亦毋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