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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黃世澤短片籲杯葛區選 38歲男判緩刑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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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子去年底涉在個人Facebook帳戶,轉載時事評論員黃世澤的直播影片,涉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廉政公署起訴該男子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並通緝身在海外的黃世澤。被告今(1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文榮鋒(38歲,電腦程式員)僅轉發他人的直播影片連結,沒有加任何評論,涉案的帖文曝光率低,被告並非意見領袖,號召力較低,無任何人讚好或分享,嚴重性較低,加上相關法例訂立不久,被告誤以為在私人社交媒體帳戶轉載帖文不算違法,而最終選舉仍順利舉行,無證據指被告的行為干擾選舉。辯方又指10宗同類型案件均緩刑處理,希望本案亦判緩刑。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YouTube頻道主持人黃世澤近乎每天均在自己的頻道上直播及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帖。2023年10月31日,黃在頻道直播一條題為「杯葛區議會選舉連票都唔好去投」的影片,在片中表示該選舉為偽選舉,對香港的選舉制度表達不滿,並多次呼籲觀眾杯葛選舉,拉低投票率。黃也在其FB專頁發帖附上直播連結,慫勇他人杯葛選舉。去年10月31日,被告在他的FB帳戶公開轉載上述帖文。被告12月4日被捕,他自願提供電話密碼,廉署人員發現電話已登入被告的FB帳戶,並找出相關帖文。被告在警誡會面中承認單獨擁有和管理該帳戶,帖文是由他本人發布,亦承認他知悉上述直播影片正在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