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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質疑未審先判 擲油彈侍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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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20年初有示威者抗議政府未全面封關,6人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女侍應前年在區院被裁定縱火等兩罪成立,判監34個月。她不服定罪,昨於上訴庭提出上訴。申請人一方提出原審法官在宣判同案認罪被告的判刑理由時,提及當時不認罪的申請人之角色,予人未審先判的觀感。上訴庭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裁決,將於半年內頒布。

申請人林天詠(案發時19歲,侍應),林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陳辭稱,同案6名被告中,除了林以外,其他5人均選擇認罪。原審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5月就部分同案被告判刑,而林的審訊於下一個月才開審。

石指出,原審理應先處理林的審訊,然後一併處理同案被告的判刑,加上練官在同案被告的判刑理由提及林之角色,如提到「本案涉及6人之多」、「各人互有分工」等內容,予人未審先判的觀感。

指法官取代控方 辯方無陳辭機會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質疑林為何不要求原審法官練錦鴻先開審,石同意當時辯方有意「觀望」同案被告的判刑情况,但沒想到旁生枝節,即練官在同案被告的判刑理由提及林之角色。石又指練官在審訊中取代控方角色,大篇幅地主問證人,以及沒有給予辯方口頭陳辭的機會,均構成審訊不公。律政司一方則指練官沒有偏袒,亦有權向證人發問以澄清事件。

【案件編號:CACC1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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