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12港人」案喬映瑜認藏爆炸品月底判刑 官質疑同案被告刑期輕 (14:22)

發佈於

「12港人」之一的喬映瑜牽涉炸彈案被通緝後潛逃,其後在內地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服刑後轉交香港。喬今(11日)在區院承認管有爆炸品、製造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罪,還押至1月30日判刑。法官陳廣池庭上連番問及案情細節,直言本宗跨境潛逃案及當時社會背景遠比案例嚴重,對於同案被告判囚10個月,而控方沒後續行動感詫異,更反問「唔覺得(刑期)輕咩?」辯方表示控方沒提覆核上訴,在相同的案情背景下判處重刑對被告不公。

辯方為被告喬映瑜(現36歲)求情稱,喬任職電話銷售員及紋身師,患抑鬱的她因社會氛圍愚蠢犯案,她僅沒阻止男友將爆炸品帶返住所,她最終也沒將網球製成爆炸品。喬回港向警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詳細交代,控方確認但沒採用供辭。

炸彈案的案情指,於2020年1月,警方在喬和當時男友旺角住所,發現俗稱喉管炸彈的爆炸品。喬事後表示結識黃偉然,同意在社會事件使用暴力及曾到山上試驗爆炸品。她又在網上學習並把火柴頭塞進網球,為了在社運點燃以製造混亂。喬另涉管有大麻的藏毒罪獲准存檔法庭。

潛逃案始於2019年12月,喬連同涉危害國安罪行的李宇軒共12人潛逃台灣,計劃周詳和具組織,同伙之間分工協調及透過Telegram溝通,同伙包括被稱作「恩典」的女子等。鄧棨然於2020年8月早上駕駛快艇,在布袋澳接載各人離港,惟非法進入內地水域遭中國當局截獲。喬在2022年返港被警方拘捕。

喬於警誡下透露「恩典」是經營地產業務的台灣居民,並資助及協助潛逃,喬在計劃擔當聯絡角色,負責按吩咐聯絡同伙和轉達指示。喬見過「恩典」兩次,她知悉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是2019年激進群組的「屠龍小隊」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