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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襲少女再逼拍裸照勒索 中三輟學女生認兩罪候懲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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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輟學女生去年與童黨相約14歲女事主見面,事主被人指責盜竊及要脅賠償1萬元,其間該名女生掌摑事主,及將事主帶入公廁內拍攝對方裸照。她今(4日)於區院承認襲擊及非法禁錮共兩罪,暫委法官周燕珠指出案發地點是天光道網球場公廁,「附近有九龍城法院、對面就喺警署,佢哋真喺好大膽喎」,並斥各人「咁近都敢做,目中無法」。

周官原打算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後才判刑,但由於事主留學中,直至7月才回港指證同案其餘9名被告,故將押後本案至7月23日再訊。

現年17歲的女被告L.Y另被控一項勒索罪獲不予起訴。辯方透露她案發時讀中三,因為面對校園欺凌而輟學,在校外結交同案其他被告,受他們邀請才會加入涉案欺凌事件。

案情指2022年4月17日晚上10時,X受友人邀請而前往土瓜灣馬頭圍邨,她到埗後見到包括本案女被告在內共5男5女,其後他們拿走X的手機及身分證。5女圍在X前面,女被告掌摑X十多次,直到一名女子叫停,該女子指稱X偷了她一條價值超過1萬元的鑽石項鍊,但X否認偷竊。其後女子們繼續拳打腳踢X,5男則在稍遠位置觀望事件。

及後眾人將X帶到天光道網球場旁邊的公廁,有人建議拍攝X的裸照以要脅她不得報警。X逐由女被告及另一名女子陪同下走進女廁一廁格內,在不情願下脫光衣服及任由對方拍攝裸照。眾人要脅X就該鑽石項鍊賠償1萬元,X至凌晨2時才被容許回家。至4月底,X在電話被要求一個月內籌錢賠償,X向她叔叔借錢時被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