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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捉市區僭建 研從檢核計劃放寬 發展局:概念近村屋申報 議員:新界多大僭建不應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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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正研究將主動申報輕微僭建暫緩執法的安排,由新界村屋擴展至市區,詳情仍待公布。發展局回覆本報查詢透露,會考慮放寬目前市區實行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之「檢核計劃」,包括適用範圍。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考量到僭建數量及局方人手,做法可接受,起碼對僭建物有最低限度檢查並記錄在案;惟亦指出市區相關檢核計劃只涵蓋冷氣支架、晾衣架等小型裝置,新界區相關計劃的涵蓋範圍則涉及結構工程等規模較大的僭建物,兩者不應採取相同標準。有測量師認為,放寬措施不可令單位空間增加而變相「增值」。

明報記者 區慧盈

發展局向本報表示,現時市區實行的檢核計劃,概念與「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見另稿)近似,主要是讓市區樓宇部分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例如空調機承托支架、晾衣架和小型簷篷等,經檢核後可申請保留。該局正考慮放寬有關計劃,至於嚴重僭建個案如僭建地庫或露台等,則不會以上述檢核後保留的方式處理。

「檢核計劃」現涵冷氣支架晾衫架簷篷

現時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所做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資料顯示本港每年新增僭建個案約3萬宗。目前市區的「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容許市民在經檢核後保留在該制度實施前(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造但未獲事先批准圖則的家居小型裝置,涉及4個類別(見表)。參加計劃的市民需委任專業人士檢查及核證有關家居裝置符合安全規定及相關規格,並向屋宇署呈交文件。

測量師:不應接受單位面積增加

及至2021年,屋宇署另實施 「小型適意設施檢核計劃」,涵蓋11類小型適意設施,包括21個工程項目,例如花棚、支柱及實心圍牆等。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稱,暫未知當局擬放寬的檢核計劃範圍,認為若僅延伸小型適意設施檢核計劃的21項工程屬可接受,因屬折中做法,但強調若放寬項目涉及工程性質,例如變相增加單位空間或面積等,絕不可接受,因可能會令單位「明顯增值」,對其他市民不公平。

缺人手「至少有紀綠」 議員同意放寬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江玉歡認為,由於目前僭建數量較多,顧及執法人手,局方放寬計劃範圍屬好事,至少對僭建物「有個紀錄」及「有最低限度的安全檢查」。她強調,若僭建影響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及衛生三方面,則絕不可放鬆。她亦認為,當局不應將適用於新界的計劃套用於市區,因兩者樓宇設計不一,建議局方慎重考慮放寬範圍,並可先推行上述計劃一段時間後,在可控範圍下再收緊。

另一委員林筱魯亦認為做法可取,但必須要就放寬僭建物「劃線」,不能無限期容許所有僭建納入計劃中,同時當局應盡量遏制新僭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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