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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瞞報物業已出租騙按揭 保險代理兒子准保釋候審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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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私人導師涉嫌與他母親瞞報物業已出租,以誘使銀行不向他們追討須符合自住規定而獲批的八成按揭貸款,涉款逾800萬元。其母早前已被起訴兩項欺詐罪,該名私人導師前日亦被起訴一項欺詐罪,今日(29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到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院審理的文件,期間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及不得騷擾證人。

被告劉匡哲(23歲)被控於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間,與他母親黃顯寧將該物業出租予一名租客,但他們並沒有通知信銀國際該物業的佔用情況有所改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信銀國際不要求二人償還就該物業獲批的按揭貸款或誘使信銀國際不施加其他條件,包括上調利率。

廉署資料顯示,黃顯寧於2020年2月底,以998萬元為當時身處海外的兒子劉匡哲購入何文田一個私人住宅物業。數日後,黃顯寧及劉匡哲按上述計劃向信銀國際申請八成按揭貸款,並申報該物業將由二人自住。黃顯寧因涉嫌隱瞞本案和其後另一宗租賃交易而被控兩項欺詐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