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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接受Deliveroo及Foodpanda修條款 餐廳與新平台合作可續受優待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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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早前被指可能違反《競爭條例》,及後承諾修訂獨家合作條款。競委會今表示,接納兩個外賣平台作出的承諾,今日起即時生效,為期3年,當中包括容許餐廳與新晉或小型平台合作時,不會失去與兩個平台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誘因。競委會表示,接受承諾標誌着對兩個外賣平台的調查已經結束,亦不會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就承諾涵蓋的事宜對它們展開法律程序;合作餐廳今起亦可自由選擇與小型外賣平台合作。

競委會亦提及,由美團營運的外賣平台KeeTa目前於本地外賣送遞市場佔有率超過10%,所以不會視為小型平台,亦代表Foodpanda及Deliveroo仍可要求與其獨家合作的餐廳不得與KeeTa合作。

Foodpanda及Deliveroo作出的承諾,包括修訂條文讓餐廳與新晉或小型平台合作時,不會失去與兩個平台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誘因、更易可轉為同時與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合作,亦刪除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向消費者提供較低餐點價格的條文。兩大外賣平台亦設有匯報機制,並須在90日內對現有協議作修訂,並通知合作餐廳。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稱,透過接納Foodpanda及Deliveroo的承諾,競委會為網上外賣送遞市場的現有企業及有意進入該市場的企業,維持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他又認為接受承諾後有3大好處,包括餐廳與小型平台合作及訂定餐點價格時,可享有更大彈性;新晉及小型平台亦可與更多餐廳合作;而外送平台之間的競爭加強,最終亦會為消費者帶來更多選擇,並及可能帶來較高的服務水平和較低的餐點價格。

Foodpanda回覆本報表示,過去幾個月內,一直與競委會保持密切溝通,全力配合調查並提出相關建議,稱將積極履行有關承諾,以平台身份繼續支持各餐廳夥伴發展業務,亦希望與業界夥伴共同履行承諾,以推動行業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