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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婦街市育嬰室泵奶被拒 稱須攜嬰 職員要求證明餵母乳 食署:承辦商處理不當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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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鼓勵生育,但有職場媽媽向本報投訴稱,上月外出工作期間到香港仔街市育嬰室欲泵奶,惟因無攜同嬰兒而被拒進入,外判職員聲稱按食環署指引辦事,又要求事主自行證明有餵哺母乳。本報其後到場實測,同被拒進入育嬰室,職員甫見記者便問「你個B呢?」其他政府部門轄下育嬰室則沒有類似情况。食環署回覆稱無規定市民須攜同嬰兒才可用育嬰室,亦沒向承辦商下達指示,稱是承辦商員工處理不當,已向承辦商發警告信,對事件表示歉意。有議員認為職員要求事主證明餵哺母乳是「匪夷所思」,有關部門及職員或不了解母乳餵哺,建議政府向前線人員提供清晰指引。

明報記者 楊晨 潘明卉 張逸羲

香港仔街市今年2月開幕,屬街市現代化計劃下首個全面翻新項目,增設育嬰室及母乳餵哺室。食環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接獲投訴,經調查及了解後認為涉事承辦商員工處理不當,已就此向承辦商發出警告信,並責成承辦商未來必須便利所有有需要市民使用育嬰室及母乳餵哺室,就事件對市民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已展示奶泵 職員援指引:無嬰兒違用途

兩個月前誕下第二胎、從事醫療專業的K女士(化名)為了嬰兒健康而選擇餵哺母乳。她上月21日下午12時許外出工作,路經香港仔市政大廈,欲借用街市內的育嬰室泵奶,惟職員稱根據食環署指引,媽媽必須攜同嬰兒才可使用育嬰室,拒絕她進入。K女士隨即展示泵奶用具和奶樽,但對方要求她證明自己是餵哺母乳的媽媽,稱食環署要求在育嬰室餵奶,必須即時用於嬰兒身上,故嬰兒不在場下泵奶並非育嬰室用途;又說自己只是外判員工,不要令她為難。

K女士最終要回家泵奶,其後向食環署投訴,「我覺得好氣餒,我以為當政府醫院、衛生署等部門大力推廣餵哺母乳的時候,怎料我要用不是私人機構,而是政府機構設施(即育嬰室),(職員)竟然告訴我沒有帶一個BB就不屬於育嬰用途」。K女士感委屈,認為職員要求她證明自己是餵哺母乳的媽媽並不合理。她說需約每4小時泵奶,每次約20至30分鐘,誕下第一胎時難找育嬰室,曾在殘廁泵奶,原以為多年後情况改善,且新一份《施政報告》大力鼓勵生育,衛生署和醫管局亦推廣母乳餵哺,怎料有政府部門對餵哺母乳極不友善,是「非常諷刺」。

記者實測亦遭拒 「一定要見BB」

記者上月28日下午1時許到上述育嬰室,按指引致電職員,一名女職員約5分鐘後到場,甫見記者便問「你個B呢?」記者稱希望泵奶,職員立即拒絕,稱「原則上係唔允許,唔知道食環署畀唔畀」,又說之前曾有相似情况,「一定要見到BB先係」。記者詢問附近有否其他育嬰室,職員反問記者住在哪裏,聽到記者住附近後,便着記者回家泵奶,以免母乳不新鮮。

食署致歉:無相關要求 指引不清生誤會

K女士本月初收到食環署致電道歉,署方稱無指引要求須攜嬰兒才可用育嬰室,認為事件因指引不夠清晰引起誤會。她說現時由衛生署及醫管局推廣母乳餵哺,但食環署和康文署才是管有大部分育嬰室的部門,認為政府須跨部門配合才能便利母乳餵哺,建議政府推出手機程式整合育嬰室位置、使用情况和設備的資訊。

陳凱欣:匪夷所思但情有可原 促政府發指引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兩胎都選擇母乳餵哺,她說媽媽若未能及時泵奶會導致「谷奶」,影響奶流量,認為泵奶器等裝備已能證明事主是母乳餵哺的母親,職員要求事主證明是母乳餵哺者屬「匪夷所思」。她認為食環署處理有關個案不多,職員或不熟悉母乳餵哺及泵奶而致誤會,屬情有可原,建議食環署汲取教訓,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分享經驗,向前線人員提供清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