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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沒有與美聯達成和解協議 會考慮不同形式執法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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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上月因涉嫌合謀訂定新盤銷售回佣比率,被競爭事務委員會控告。競委會主席陳家殷今於無綫《講清講楚》上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管理會議定於明年3月進行,稱沒有與美聯的業務實體達成和解協議,但競委會「門打開」, 會接受涉合謀的答辯人想和解。

陳家殷又指,競委會採用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執法,例如合作協議、和解、接受承諾等,稱非要所有案件都「打到底」,會考慮以不同方式處理或執法。他說,如果案件涉及競爭法重要原則,會希望法庭可釐清;但若未有涉重要原則,競委會亦不想不必要地使用太多公帑,將司法程序拖長。

競委會成立8周年,陳家殷說,已針對48間業務實體執法,共涉及70多位涉案人士,當中有15宗入稟法庭。他說,香港採取「司法模式」執法,即由競委會搜集證據後,再由競爭事務審裁處處理,因涉及司法程序故處理時間較長,舉例指2020年3月就教科書疑合謀定價案件入稟法庭,排期至2024年4月,認為相關情况是一種挑戰,甚至令人擔憂對執法進度有影響。

被問到香港的執法模式是否要轉為「行政執法模式」,即由相關執法機構直接裁定有關行為是否違反法例及如何處分,陳家殷認為未必可行,因未必有足夠專才或案例。展望將來,他說正構思明年底在港舉行大型國際論壇,邀請海外及內地的相關執法機構人員來港交流,希望日後競委會可以多發揮橋樑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