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12港人」案鄧棨然擬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 明年一月答辯 (15:45)

發佈於

「12港人」中的鄧棨然在內地刑滿出獄移交香港就續2019年一宗管有汽油彈案還押,他被控串謀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屬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經認罪協商後,被告將承認交替控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2日答辯。

被告鄧棨然擬承認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懷疑汽油彈原材料。除管有汽油彈案外,被告另涉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今亦一併於區院提訊,該罪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其間與其他人協助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警務處調查及及或因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但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指今天才收到控方進一步文件。法官把此案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候訊期間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