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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稱獲委管理資產 鷹君次子入稟促授權做唯一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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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鷹君集團羅家二子羅旭瑞(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表示母親羅杜莉君(羅老太)已簽署持久授權書,委任他代為管理資產。羅旭瑞要求法庭頒令,家族信託須繼續存匯款予羅老太的銀行帳戶,並授權他將成為羅老太帳戶的唯一簽署人。

申請人為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的次子羅旭瑞;答辯人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稱,羅老太2020年9月簽下持久授權書,委任羅旭瑞為受權人,授權書今年9月在高等法院登記。羅旭瑞要求法庭頒令,宣布授權書對兩名答辯人有效並有約束力;如法庭認為授權書的部分條款無效,可以頒令宣告餘下條款有效,並容許修改內容。

羅旭瑞在入稟狀要求,法庭審視持久授權書是否有效又或另作命令之前,作為「羅氏家族信託」信託人公司的滙豐國際信託,須繼續每季存款予羅老太的匯豐銀行帳戶,以保障她的利益和生活。羅旭瑞亦要求法庭頒令,授權他為羅老太帳戶唯一簽署人,以管理其名下帳戶。

翻查資料,鷹君早前爆發爭產風波,羅老太曾申請撤換家族信託的信託人匯豐,2019年被裁定敗訴。

【案件編號:HCMP 24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