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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誤當國歌887次 律政司指需禁令 官關注禁令非針對網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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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願榮光歸香港》從2019年反修例運動起在民間流傳,目前在不少網上平台上架。原訟庭法官曾在判辭指出,各平台應該會索取法律意見,看不到《榮光》禁令有實際用處。律政司一方昨稱,根據國安處人員誓章,港府曾和網上平台交涉,相信禁令實施後,平台就會將《榮光》下架。法官關注,目前禁令並非直接針對網上平台,律政司應進一步審視此事。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庭上讀出國安處警司黃靜嫻的誓章。根據誓章,《榮光》涉歌頌和「浪漫化」反修例示威者,警方在網上調查發現,《榮光》被誤認為「國歌」多達887次。港府從去年11月起要求各大平台將《榮光》下架,平台稱只有禁令生效才會照辦。

余若海稱,法庭於2019年以來頒布禁止阻礙港鐵、禁止向警員「起底」等一系列禁制令,大多數港人均遵從命令;只要法庭頒布《榮光》禁令,將改變香港的文化,有力阻截歌曲傳播(break the circuit)。

法庭之友憂惹混亂 欠阻嚇力

以「法庭之友」身分出庭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質疑,禁令文件僅列出禁止傳播《榮光》的非法用途和原則,沒有明確說明網上平台要移除的內容,相信平台只會自行索取法律意見,或造成混亂。陳又稱,既然律政司承認發布片段的人有否違法,仍視乎具體意圖,意味禁令生效之後,未必增加阻嚇力。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律政司目前草擬的禁令,並非直接針對網上平台,律政司應跟進此議題。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則指出,禁令擬禁止任何人協助或教唆他人非法傳播《榮光》,協助或教唆行為本身不是罪行,「非法行為」才是,這一點有待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