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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浸大校董會擬改革 校外人比例三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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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浸大擬修訂《浸大條例》改革校董會組成,建議校董會的校外內成員比例由1:1,改為約2:1。浸大昨稱,修例目的之一是希望提高校董會校外人士的比例,體現大學向公眾問責的精神;並增加學生及校友的校董人數,以提升大學管治。校方正透過網上問卷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見,稍後亦會舉辦論壇與師生交流。

浸大稱,《浸大條例》由1994年生效至今有近30年,為確保條文的內容能配合社會需要及大學的運作和發展,校董會早前成立修例專責小組(成員包括校董會及管理層成員,校友和學生會的代表),在參考過本地其他大學的有關安排下,提出修例建議。

學生會長當然席位取消

擬改全日制本科生互選

另一建議為原先由浸大學生會會長必然出任的學生校董席位,改為全日制本科生互選產生,並需由校董會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