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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首批申報物業 公屋240伙交回或飭遷 10月起8.8萬戶須填表 何永賢:打擊濫用見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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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10月向首批8.8萬公屋戶派發在港物業申報表,房屋局長何永賢昨透露,首批須申報者中有240戶自願交回單位或獲發遷出通知書,形容當局打擊濫用公屋取得成績,並強調住戶作虛假聲明須負刑責。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房署加強打擊措施成效在預期之內,促盡快研究將調查公屋戶擁有境外物業的安排恆常化。公屋聯會認為需更多公屋戶遞交申報表後,才可進一步確認濫用公屋的嚴重程度。

房屋署今年10月起要求公屋戶申報在香港是否擁有物業。身兼房委會主席的何永賢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首批8.8萬戶中,已有98%交回申報表,餘下未交表約1700個家庭中,約200戶已因不同原因自願交回或被當局收回單位,房署會繼續跟進其餘約1500個未交表住戶。

抽選2.5萬戶查冊 40證在港有物業

何永賢說,房署收表期間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隨機抽選約2.5萬戶查冊,發現59戶在港持有物業,房署經詳細審視及覆核後,有40戶證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署方將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據了解,其餘19宗中大部分業主屬前家庭成員,近半涉破產、離婚等已沒相關物業權益,但未更新業權。

何表示,房署以往是逐一把懷疑個案交予地政總署跟進,程序較費時,現雙方建立更有效率電腦系統,可一次過將2.5萬宗個案資料交予地政總署跟進,未來將陸續就其餘申報表查冊及跟進。

議員倡查境外物業變恒常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房署打擊濫用公屋新措施具成效,下一步可研究將調查公屋戶擁有境外物業的安排恆常化,以便收回更多單位,更有效合理分配公屋資源。他相信分4批要求全港80萬公屋戶申報後,已可有效令擁有物業住戶交回或收回其單位。

濫用嚴重否 公屋聯會:還看第二批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全港公屋戶中,約四分之一屬60歲以上「全長者戶」,獲豁免申報物業,故現時只發現少數公屋戶在港擁有物業,可謂意料之內,相信要待第二批申報在明年4月及5月交表後,才可確認濫用公屋的嚴重程度。他認為現時打擊措施有助確保公屋資源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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