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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黎智英案周一審 入法院須X光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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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下周一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開審,保安局長鄧炳強昨表示,以往審訊期間留意到很多人自稱「旁聽師」,騷擾檢控人員、大聲喧嘩,甚或在律師去洗手間時滋擾,以及在庭上叫囂,影響法庭程序。警方和司法機構已協調將檢查進入法院的訪客,被告、旁聽者和律師均須經過X光機檢查,警方亦會在法院附近加強巡邏,派出爆炸品搜索犬協助。

鄧炳強:以往有「旁聽師」擾法庭

鄧炳強續稱,有「送車師」在罪犯離開法庭時包圍及拍打車輛,可能危害他人或影響審訊,故將在法院搜查訪客。鄧炳強警告,任何人若意圖騷擾審訊,或恐嚇參與司法程序的人員,警方會立即採取果斷行動。

司法機構稱,與警方保持密切聯絡,並已按需要和風險評估加強保安安排。

根據《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任何進入或逗留法院大樓的人,若干擾其他法庭使用者,或會被舉報,並被指令離開法院大樓。

就案件開審,司法機構安排派發共388張公眾入庭籌及61張記者籌,其中正庭設70個公眾席及30個記者席。

本案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同被控各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黎智英另被控各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

翻查資料,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及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均任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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