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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趁索零用錢威脅 男子涉兩度姦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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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年53歲的男子涉在3年間兩度強姦年約13至15歲的繼女,亦曾用陽具頂對方臀部。該男子否認2項強姦、2項屬交替的非法性交及1項非禮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繼女要求被告給她零用錢,被告提出要跟她「玩」,「唔玩就冇錢」,當繼女表現不情願時,被告要求「再玩一下」。

被告M.C.C.報稱無職業,被控2項強姦罪及2項屬交替的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罪,案發日期介乎2019年10月26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間。被告另涉於2022年5月14日非禮X。所有控罪皆發生於新界元朗八鄉某單位,事主為現年17歲的X。

事主表現不願 被告稱「再玩一下」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X於2006年在內地出生,生母Y與生父離婚後改嫁被告,兩母女2019年來港與被告一同居於涉案單位。首項強姦罪發生當天,X請求被告給她100元買文具,被告稱條件是跟他「玩」,及後在房內指示X脫衣服,並作「女上男下」的性交,其間被告摸X胸和臀部。X曾表現不情願,事後覺得噁心。

有關次項強姦罪,X要求被告給她300元零用錢跟同學玩,被告提出要「玩」,「唔玩就冇錢」,X不情願地跟他入房,以同一姿勢性交。X曾說「我不要這樣」,被告說「再玩一下」,繼而把X推到牀上再與她性交。

另涉趁繼女洗碗頂臀部

兩次事件中被告均無使用安全套,Y不在單位內,事後被告均有給X錢。2022年5月X正洗碗,被告用陽具頂X臀部。X及後向學校投訴揭發,被告同年5月16日被捕,警誡下否認強姦X。

【案件編號:HCCC 1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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