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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罰兜路拒載 的士記分制通過 最重罰停牌 9個月後生效 商會:業界嘈到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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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繼前日通過引入的士車隊相關條例草案,昨日三讀通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的士司機濫收車費、兜路和拒載等會被扣5至10分,兩年罰滿10分須自費上堂改進,滿15分者停牌3個月,新制9個月後生效。多名議員支持嚴打「黑的」,但關注執法舉證困難,倡當局為所有的士安裝攝錄系統。當局稱明年就安裝攝錄系統諮詢業界。反對草案的議員指現時已有條例規管的士司機相關行為,記分制等同雙重懲罰兼「架牀疊屋」,「黑的」問題未解只是當局沒決心打擊。

裝攝錄器助蒐證否 明年諮詢

草案昨在航運交通界議員、自由黨易志明要求下記名表決,以68票贊成、3票反對、13票棄權通過。易志明和黨友李鎮強、選委界江玉歡投反對票,棄權票則來自工聯會及勞聯多名議員、自由黨邵家輝、教育界朱國強、醫療衛生界林哲玄、選委界吳傑莊和尚海龍。

有議員指雙重罰則 兜路難定義

草案提出參考現行涵蓋所有駕駛者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針對的士司機的記分制(見表)。易志明稱,現時已有條例規管的士行為,引入記分制等同雙重罰則,憂加劇司機流失;又認為法庭現時往往輕判違例的士司機,罰款數千元欠阻嚇力,如判最高刑罰便可消除「黑的」。

江玉歡則稱,前日通過草案已就的士罪行引入兩級制罰則,再設記分制屬「架牀疊屋」,並關注舉證「兜路」有困難,憂有司機只因溝通問題及道路情况被停牌。投贊成的議員亦關注如何定義兜路,陳紹雄建議當局為所有的士安裝攝錄系統,資料上載至中央雲端由政府管理,需要時交給執法部門。容海恩建議當局為被檢控的士司機提供法援,避免有人被誣衊但因無律師而無奈認罪。

林世雄:非投訴即記分 須經法庭

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回應時強調,的士司機要經警方調查取證及法庭定罪才被記分,不會單純因乘客投訴被記分,記分制僅懲戒業內害群之馬,對奉公守法者無影響。林又稱,兩級制罰則針對司機重複犯同一罪行,記分制則針對兩年內多次干犯不同罪行,形容針對情况不同,兩者「相輔相成」。至於兜路,林說如有合理辯解,不屬違法,建議司機於行程開始前與乘客溝通。

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表示,業界對一連兩日兩條規管的士草案獲通過「嘈到拆天」,有司機氣言的士限制多,或轉投做「白牌車」司機,私家車保費較的士低,收入可較高,政府未有大力打擊下「捉到先算」。他透露下周三(20日)業界將與運輸署會面討論打擊白牌車,料屆時跟進兩項草案落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