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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稱被深圳行 李桂華:保釋有傾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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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棄保離港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本月初提到警方國安處曾要求她到深圳參觀,以換取發還護照到加拿大讀書。被兩度問及上述說法是否屬實,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昨稱詳情或牽涉另一宗案件,不便公開。

對於坊間質疑以回內地換取證件的理據,李提及保釋原則,引述《警隊條例》賦權警方容許被捕人以繳付保釋金及到警署報到保釋;以及《港區國安法》第43條附表2賦權警方可向法庭申請,要求被調查者交出證件限制離境。他形容兩者並非「鐵板一塊」,很多時就保釋會「有傾有講」,如有人因應上學時間更改報到時間,或因搬屋更改報到地址,警方可因應要求及風險調整,強調相關原則並非賦權警方作兇懲罰,而是協助調查。

稱周仍未「正式犯法」 逾期回港報到將通緝

李稱周庭以大量文件證明到外國讀書,令警方相信並更改擔保時間,若她最後無回港便是「講大話」、「誠信破產」,問題在她身上;惟周庭目前仍未「正式犯法」,期望她把握機會回港,否則限期過後無回港報到便會成為逃犯,警方會正式通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