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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非禮襲擊孫女判囚4年7個月 官讚兩名事主勇敢「是自己的英雄」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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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七旬的老翁於8年間在牛頭角住所分別指插兩名孫女私處、叉頸至雙腳凌空和拳毆,二人首次案發時分別約8歲和10歲。老翁早前承認非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共5罪,今(14日)在區院被判入獄4年7個月。法官轟被告把兩名孫女當成「性玩具」,住所猶如「恐怖屋」,只要他興之所至便會犯案,樂見二人驚恐和痛楚。法官讚揚二人勇敢,稱她們做正確的事,不要因而內疚,「在我看來,她們是自己的英雄」。

被告W.Z.W.(現年74歲,案發前任職保安)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他承認虐待和兩度非禮當時約8至15歲的X,及非禮和襲擊當時約10至17歲的Y。

現年17歲的X的創傷報告報告透露,她曾將被告的作為告知父母,惟父親指這是被告表達愛意的方法,他與祖母供養兩姊妹,X卻不懂感恩,又說家醜不應外傳。X因此感到困惑,不知應否報警,小三至小四時萌生自殺念頭,現時不時會回想起被告威脅她的畫面和聲音。

姊姊Y則自覺很「污糟」,擔心將來伴侶不會接受她 ,亦覺得所有父系親屬均保護被告,部分親屬更要求她撤銷針對被告的法律程序。兩姊妹在成長過程中相依為命,覺得家並非安全的地方,經常流連社區中心和圖書館,害怕與異性相處,並選擇入讀女校。

暫委法官勞潔儀判刑指,本案無疑是其中一宗最嚴重的同類事件,被告與兩名孫女年齡差距約50年,負有託管責任,卻長年侵犯她們,違反誠信。被告強行以螺絲批撬門偷窺Y洗澡,侵犯她私隱和尊嚴,行為「非常恐怖」。被告又指插X私處,用陽具磨擦她私處,其間面露笑容評價X身體。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判被告入獄4年7個月,促社署和房署盡力向二姊妹提供協助,並批評兩姊妹家人無履行職責,應好好作出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