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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去年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無業男擬不認罪明年11月開審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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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男子涉於去年2月,在網上煽惑他人破壞社區檢測中心及襲警,被控以煽惑他人蓄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三罪,案件今(14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不認罪受審,可能爭議口頭招認及手機檢取過程等,另擬傳召精神科醫生等證人證明其精神狀况。案件排期明年11月18日開審,預留10天審期,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梁凱富(28歲)被控各一項煽惑他人普通襲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煽惑他人蓄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表示被告將不認罪受審,並要求控方提交錄影會面時在場的警長33074以及兩名處理相關Telegram信息的警員出庭,接受辯方盤問,另保留爭議手機檢取過程、口頭招認、警員記事冊內容及錄影會面紀錄的權利,亦可能傳召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及醫管局的證人,就被告到精神科求醫及其精神狀況作供。

控方則擬傳召兩名警員證人及一名Telegram專家證人,另需時確認可否應辯方要求傳召3名警員作供。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押後至明年9月11日進行審前覆核,11月18日開審,預留10天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