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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5理大生串謀暴動囚35至38月 包括初誕子兩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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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衝突,4男1女理大生被指在衝突爆發前於校內串謀暴動,其中兩人被捕後結婚並育有一名3個月大兒子。5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暴動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11個月至3年兩個月。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說,示威者有組織地分工,若無計劃不可能短時間內提供大量物資和武器,認為本案涉及事先策劃,又指示威者佔據整個理大,令公眾無法使用校園設施,嚴重影響社群關係。

被告林子澄(又名林銘堯,24歲;現年,下同)判囚35個月、陳蘊儀(25歲)判囚36個月、姜紹熙(24歲)判囚37個月、陳卓超(25歲)和姜祖育(25歲)判囚38個月。5人案發時均為理大生,被指於2019年11月11日至14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於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

辯方主張不考慮11‧14後暴力升級

官:若無初期參與 暴動不可能發生

辯方求情曾指無證據本案涉及事先策劃,惟黃官不同意,他認為示威者在短時間內響應網上呼籲,提供武器,有計劃地堵路、破壞閉路電視,並有分工,目的是佔據理大;而且本案暴力程度高,涉及使用鐵馬和汽油彈攻擊警員,以及縱火等。黃官亦不同意辯方主張不考慮11月14日後暴力升級的情况,他認為若沒有各被告的初期參與,若無計劃佔領理大,往後的暴動不可能發生,亦會考慮它帶來嚴重的後果。

黃官考慮林子澄與警方對歭及擲物,暴力程度高,採納57個月量刑起點,其餘4人則以54個月為起點。林在定審期前認罪,可獲三分之一刑期折扣,其餘在審前覆核前認罪的4人可減刑四分之一,因應被告無案底,部分人案發時未滿21歲,減刑兩至3個月;兩名被告姜紹熙、陳蘊儀去年結婚,陳今年8月誕下兒子。黃官認為姜成為人父是個人選擇,案件亦無延誤,不認為是有效減刑因素,另基於陳產後身體未康復減刑兩個月,判兩人分別囚37及3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15/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