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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一司機涉非法藏有煙花爆竹 檢200萬煙花炮竹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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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搗破一宗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案件,檢獲大約兩噸不同種類的煙花爆竹,包括「穿雲箭」、「龍吐珠」及「仙女棒」等,市值約200萬元。行動中,警方以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罪拘捕一名男子,他報稱為貨車司機。警方指,是次行動已成功堵截煙花流入。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高級督察陳養泉指,警方今日下午(12日)在新田青山公路一個露天貨櫃場拘捕一名59歲姓何本地男子,並在其駕駛的30噸貨車上檢獲大約兩噸煙花爆竹。經初步檢查,該批煙花相信產地為中國湖南省,惟入境、銷售途徑及被捕人角色有待調查確定。

警方表示聖誕節、元旦新年等喜慶節日即將來臨,將在假期前及早堵截煙花流入市面,又強調根據香港法例295章《危險品條例》第7條,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2個月及罰款20萬元;而任何人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可判監3個月及罰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