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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擦擦筆」 改支票盜近1200萬元 51歲會計文員認罪囚5年4月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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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錶公司會計文員涉近8年間使用「擦擦筆」修改支票,擅自偷取公司逾1198萬元,今(11日)於高等法院承認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的母親和妻子均患癌症,被告肩負養家責任,案發時入不敷支,寄望以賭博和炒股還債。法官批評被告違反誠信,考慮他辭職後另覓新工作和照顧家人,判囚5年4個月。

案情指,被告賴卓宏(現51歲)任職名為「頂好製品廠」的鐘錶製作公司,主要負責記帳工作,待供應商發貨後填寫內部發票及支票,再交予公司董事簽名作實。事發於2008年11月至2015年7月,被告獲授權使用公司的銀行支票簿,擅自將187張支票存入個人戶口,涉款逾1198萬元。

高層事後查帳發現,公司曾向兩間沒有合作的供應商轉帳。被告向公司董事承認曾盜款,並向公司還款約13萬元,隨即被解僱。在警誡下,被告承認曾經用可修改的原子筆填寫支票,待董事簽名後改回自己的名字,將支票存入個人戶口。被告案發時共盜取1198萬元,由於公司無買保險,須承受全額損失。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八旬母親及妻子均患癌症,兒子則患上自閉症及發展遲緩症;被告為了承擔家庭開支,一直拖欠信用卡卡數,寄望以賭博和炒股還債。

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指,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雖然他事後向公司還款,但只佔涉案款項百分之一。游官接納控方需時調查銀行帳單,導致本案延誤檢控數年,考慮被告候審承受壓力,判囚5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