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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1+」新藥審批機制推一月 接一廠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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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上月初推出「1+」新藥審批機制,容許治療嚴重或罕見病新藥只須提交一張「藥劑製品證明書(CPP)」和在符合本地臨牀數據等要求下,便可申請有條件註冊。醫衛局長盧寵茂接受報章專訪透露,機制推出後接獲一間藥廠共兩款藥物的申請,並收到50間藥廠查詢。本報向衛生署查詢涉及哪間藥廠和哪兩款藥物,截稿前未獲回覆。

本港今年10月底在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ICH)大會獲通過成為觀察員。盧寵茂接受《文匯報》專訪透露,由於必須累積5年第一層審批數據才能申請成為ICH會員,保守估計「1+」機制要累積3年審批經驗,才可做到第一層審批,故至少要8年才能成為國際藥物及醫療器械的權威評審機構。

藥械監管中心料明年初成立

盧稱,擬成立的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統整藥物、醫療器械甚至中藥監管,會由衛生署轄下藥物辦公室改革而成,定位類似衛生防護中心,並有信心可於明年初成立相關籌備辦公室。

《施政報告》提出,醫管局將於2024/25年度設立聯網臨牀研究支援辦公室,推出措施鼓勵醫療團隊參與臨牀研究及試驗、加快臨牀研究倫理審批流程等。盧寵茂說會考慮透過提供更多研究資金、晉升機會,以及獲得研發成果的專利權,以鼓勵臨牀研究,詳情待醫管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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