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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住院期間財物遭棄 古思堯索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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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今年4月涉在荔枝角工廈後樓梯擺放雜物,違反消防規例而遭票控。他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收拾物品期間因身體出血入院,遭取去謀生工具及現金,質疑消防處清理時沒經管理處託其友人通知他搬走財物。案件昨作簡短提訊,押後至明年4月24日再訊。

申索人為古思堯,被告人為香港消防處。根據入稟狀,古思堯自言是社會運動抗爭者,見到社會不公就會指摘。他在涉事的永盛工業大廈住了20多年,會在單位製作行為藝術的抗議物品。

稱失5萬元謀生工具9000現金

今年4月,消防處人員巡大廈後,通知他要清理後樓梯物品,於是他開始收拾。同年6月,是腸癌康復者的他身上人造排便口大量出血,入院期間遭消防處搬走所有物品,損失包括價值5萬元的謀生工具和現金9000元,遂要求消防處賠償。他又提及正向社署申請體恤安置,等候入住公屋。

古思堯否認「阻塞逃生途徑」及「沒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兩罪,該傳票案件今年12月18日開審。

【案件編號:SCTC 425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