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工廈後樓梯擺放雜物遭消防處搬走 古思堯入稟索償逾5.9萬元 (14:39)

發佈於

社運人士古思堯今年4月涉在荔枝角工廈後樓梯擺放雜物,違反消防規例遭票控。他早前入稟小額錢價審裁處稱,收拾物品期間因身體出血入院,遭取去謀生工具及現金,他質疑消防處清理時沒經管理處,託友人通知他搬走財物。案件今(7日)作簡短提訊,押後至明年4月24日再訊。

申索人為古思堯,被告人為香港消防處。根據入稟狀,古思堯自言是社會運動抗爭者,當他見到社會不公就會提出指責。他在涉事的永盛工業大廈居住20多年,亦會在單位製作行為藝術的抗議物品。

今年4月,消防處人員巡査大廈後,通知古思堯清理後樓梯的物品,於是他開始收拾物品。到了6月,腸癌康復的古思堯身上的人造排便口曾大量出血,入院期間遭消防處搬走所有物品,損失包括價值5萬元的謀生工具和現金9千元,遂要求消防處賠償。古又提及,正向社署申請體恤安置,等候入住公屋。

翻查資料,今年10月,古思堯否認「阻塞逃生途徑」及「没有遵從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兩罪,該傳票案件排期於今年12月18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