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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交草案以刊憲方式續地契 到期前6年刊公告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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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建議以刊登憲報方式,為2025年起到期的地契,而刊登續期公告的時間會由早前建議的3年,延長至6年,除非發展局長在特殊情況下批准延遲刊登續期公告的時間,即2031年到期的地契,續期公告不遲於2024年12月31日刊登。

政府指出,2025年起會有大批地契到期,在2025年6月至2047年6月29日,將會有約2400個地段的地契到期,到了2047年6月30日,同日更會有約30萬份地契到期,涉及150萬名業權人,為了更精簡及有效率地處理續期,建議訂立主體法例,提供常設法定機制,以刊憲方式為地契續期,而非逐一簽新地契,並會刊登一份「負面清單」,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

政府指,在經濟及可持續發展方面,建議會在到期地契的續期安排上,為公眾和投資者帶來更大確定性 ,有助維持物業市場及經濟和投資環境的穩定性。相關的條例草案明日會刊憲,下周三會正式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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