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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理大「圍魏救趙」案 6人暴動罪成囚43至51個月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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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市民於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多人被控暴動罪。涉及15名被告的一案中有9人認罪並已接受判刑,餘下6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今(6日)在區院被判入獄3年7個月至4年3個月。法官指本案最可悲和最可怕之處在於一群有善良品格、一腔熱誠但不知就裡的年輕人被「政治黑手」推到前線,被告只是政治博弈裡的棋子,最終要負上沉重後果。

6名被告為葉偉成(現年28歲,下同)、翁耀揚(30歲)、尹亦慷(27歲)、溫燿輝(28歲)、黃俊輝(22歲)及姚梓駿(25歲)。辯方求情指,無證據顯示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參與暴動的時間等,他們本性純良、背景良好,受社會氣氛和朋輩影響衝動犯案。尹和溫分別從城大和港大畢業,成績優異、熱愛社會,前者曾擔任區議員助理,獲區議會主席撰寫求情信。

法官陳廣池判刑指,涉案暴動十分暴戾、有規模和有策劃,示威者可能對於進行暴力行為、盡情破壞而自我感覺良好,但最終要負上沉重後果。其中姚被搜出砂糖、麵粉、勞工手套等裝備,無實質求情理由。

法官以監禁4至4年半為量刑起點,全部人審訊時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減刑3個月,溫燿輝和姚梓駿分別因家人關愛、對事業有抱負等,以及年紀輕獲額外減刑兩個月,同囚3年7個月;翁耀揚和尹亦慷同囚3年9個月;葉偉成囚4年;姚梓駿囚4年3個月。

東九龍活動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總督察任雪盈指,本案213名被告中有187人暴動罪成,其中11人判入教導所,165人判囚29至64個月,其餘11人正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