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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書載名畫《維納斯》禁入收押所 鄒家成覆核懲教決定指不符《基本法》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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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主派初選案、現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鄒家成,早前被懲教署以「裸露」為由,禁止收取一本含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的書籍。他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懲教署的決定不合法、不合憲和不合理,侵害他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要求法庭推翻署方的決定,以及批准他收取上述書籍。

司法覆核入稟人為鄒家成,建議答辯方是懲教署長。入稟狀指出,鄒家成的友人尤弘剛在今年9月3日申請引入書籍《教養:關於歷史、文學、藝術、音樂、哲學與世界風俗文化,你必須知道的事》(下稱《教養》),獲懲教署批准。兩天後,鄒向懲教人員查詢時,對方稱書籍含有「淫褻內容」,他不會收到書籍。鄒感驚訝,因為他先前被退回《二十道陰影下的自由》、《最壞的時代最好的時代》等書籍時,懲教人員會與他會面解釋原因。

9月16日,尤再探望鄒時,懲教署退回《教養》,尤發現書中印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一頁夾附「裸露!退!」的便條紙。鄒兩度向懲教人員口頭投訴,及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又去信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和狄志遠投訴,管後來與鄒會面。

入稟方質疑懲教署未有合法行使《監獄條例》賦予它決定在囚者可否收取書籍的權力,而《教養》探討歷史和哲學,推動讀者的個人成長,應符合懲教署鼓勵更生的目的,不可能含有上述受禁內容。

入稟狀續指,署方的決定不符比例地限制《基本法》下的表達自由,亦沒有嘗試撕去畫作後批准引入書籍,退回整本書的決定是不合比例,侵害鄒收取外來資訊的權力,故要求法庭推翻署方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