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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商可改擔保條件 湯家驊:跟從北上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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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昨在聲明未有回應和提及周庭聲稱的內地行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或是自己「孤陋寡聞」,未曾聽過以回內地參觀換取獲發還旅遊證件做法。他說理論上如警方與被捕人同意,經協商可改變擔保條件,視乎雙方要求,不認為周庭被要求返內地屬犯法或無能力做到的事,認為若她跟從便等於同意,若不同意可向法庭申請其他條件。

湯:警說清楚有好處 免一面之辭

身兼行會成員的湯家驊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回應周庭棄保事件,認為在「敏感課題」上,若警方有機會應「講白一點、說清楚一點」,對社會均有好處,否則聽當事人一面之辭,或因其政治偏見或誇大,對港人了解《港區國安法》執行情况無幫助,反而增加誤解。

湯推測今次事件最少有兩個可能,其一是周庭於保釋時曾作承諾,一般需懺悔及承認控罪;其二是她受查時獲警方提出要求,否則需還押。被問到警方今次處理方式,他估計警方為避免對簿公堂,不排除認為需網開一面,或因周庭干犯的罪行不太嚴重,故讓她讀書改過自新,着社會勿把警方好意轉為批評處理不當,否則未必公平。

黎棟國:日後審批不應做多做少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事件重點並非周庭有否到內地,而是雙方曾否同意協商條件的內容,從而導致相關事件發生。他引述國安法提到,只要警方信納拒絕申請將對申請人造成「不合理困苦」,便可批准發還旅行證件。他說國安法清晰列明界線,相信警方依法決定發還證件。至於日後需否收緊審批,黎認為「不應做多,不應做少」,警方須按下一宗案申請人的情况和理據審批,否則或遇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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