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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2港人」案 鄧棨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將轉區院審理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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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最後一名在內地刑滿出獄的鄧棨然,今年移交香港警方,繼續就2019年一宗管有汽油彈案還押,他早前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署理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並押後至12月21日於區院聽取答辯,鄧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鄧棨然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鄭官提醒鄧轉介至區院便沒有當值律師服務,建議他盡快找律師代表。

「12港人」在2020年被指潛逃台灣時遭內地海警截獲,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判監3年,是「12港人」當中刑罰最重者。「12港人」陸續由內地移交香港後,除李宇軒以外的11人均因潛逃事件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8人已認罪,黃偉然的控罪獲存檔法庭,喬映瑜則將於明年1月答辯及求情。

鄧棨然與同涉「12港人」案的鄭子豪和廖子文,以及另兩人被控2019年在灣仔一個單位管有汽油彈原材料,除鄧以外的4人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27至3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