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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P牌休班警涉撞車傷人 准保釋禁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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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任職警員、持P牌的私家車司機今年6月休班期間駕駛,懷疑撞向一輛的士,導致的士撞傷一名女途人。事隔半年後,休班警員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獲准保釋至明年1月12日再訊,其間不准駕駛任何類型車輛。

被告姚新燊(28歲)報稱警察,被控於今年6月5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馮嘉敏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甫開庭稱,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申請押後以準備轉介文件。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交出駕駛執照,不准駕駛任何車輛。

【案件編號:KCCC 31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