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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涉潑水節水槍射警及無綫記者攝影師 一人稱未聘律師獲准押後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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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潑水節活動今年4月復辦,當日3名男子涉嫌用水槍射向在場警員及3名TVB新聞記者,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共6罪,今(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名被告要求押後以聘用律師,裁判官斥「時間一日一日過,唔可以再拖」,提醒他盡快找律師審視證據,以決定答辯方向。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再訊,各被告續准保釋。

3名被告為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26歲)、成人用品商人袁子健(31歲)。曾維誠和袁子健的法律代表申請押後案件,以向警方索取案發片段的彩色截圖。親自應訊的葉嘉健尚未聘請律師,亦未索取控方文件,同樣申請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向葉嘉健表示,本案涉及不少證據,他應該盡快找律師審視文件,「法庭唔會無限期等你」。此外,香官應辯方申請放寬保釋條件,各被告由每日到警署報到一次,改為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

3名被告同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6553、輔警8591、女輔警6605。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吳家軒、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另被控襲擊男子譚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