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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警涉越權案 辯方結案稱即使無表明正確身分仍可執行任務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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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反黑組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越權,訛稱駐守秀茂坪區,以索取三合會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兩人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今(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繼續結案陳辭。辯方提出,上司沒有明示被告如何「收風」,不排除被告索取片段作查案之用;法庭應該彈性考慮,警員不會事事查問上司指示。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1日裁決。

兩名被告為警署警長沈志明(41歲)及警員楊卓麟(35歲)。庭上透露,兩人曾展示看似由秀茂坪調查隊「Peter Ng」簽發的虛構文件,索取閉路電視片段。

控方表示,無論被告有否獲上司授權,法庭都可以考慮被告利用假身分、假文件,調查不屬於自己警區的案件,構成行為失當。控方強調,本案關鍵為被告以「呃人」 手法,檢取不應該檢取的證據,被告必然知道自己濫權和越權,才用假身分作掩飾。

辯方則指,即使被告沒有表明正確身分,仍有機會正在執行任務,加上被告沒有公器私用,將片段披露予第三者牟利,難稱行為有損公眾利益。辯方提到,時任總督察湯淦維供稱預期警員「收風」和調查可疑者,上司沒有明確指示被告索取片段蒐證,亦沒有明言禁止被告這樣做,故被告濫權並非唯一合理推論。

裁判官劉綺雲關注,如果法庭不接納被告獲授權索取片段,應否考慮被告的合理辯解。辯方稱,如法庭裁定被告基於私人原因索取片段,不必考慮合理辯解;但不排除被告「一廂情願」之下,主觀以為自己可以跨區查案,則構成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