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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辯方結案指「墨落無悔」非協議 控方詮釋「非法手段」缺案例支持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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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今(30日)踏入第二天結案陳辭,辯方大律師陳世傑表示,被告鄒家成與另兩人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是對戴耀廷宣布毋須簽文件表達無力失望,並展現抗爭決心,而非一份協議。陳世傑指,控方對於控罪詳情「非法手段」的詮釋,不限於刑事及民事法律,亦涵蓋濫用職權的情况,惟缺乏法律案例支持其說法,質疑控方理據只是源於本案是國安法,以此作為其「尚方寶劍」。

審訊今踏入第117天,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前公民黨鄭達鴻和社民連梁國雄陳辭,指他們分別和港島及新界東參選人沒達成協議,兩人並無顛覆意圖,故不可能成為串謀計劃的一分子。潘熙稱,有證據顯示「35+」被視作不能達成,《基本法》亦列出如果立法會否決預算案,特首可申請或批出臨時撥款。

法官李運騰關注,即使如此,不代表政權機關不會受到嚴重干擾。潘熙認為不用談得太遠,強調《基本法》反映立法會不具意圖顛覆國家政權;鄭達鴻供稱,表決前會審閱預算案有否拋出橄欖枝,仍有機會投贊成票。

至於不自辯的梁國雄,潘熙引述社民連的文章,重申民主派若在立會過半,議員擁有合法合憲的權力,可利用「全面否決權」發揮制衡作用。李官問及,梁國雄在選舉論壇說不簽宣言是因為覺得它重複「35+」初衷,各人都希望付出貢獻,故沒需要簽,梁自言每年都否決預算案。潘回答,梁因沒全民退休保障而否決,並非與他人協議或旨在顛覆政權。

就昨日法官舉例稱,如他在民事訴訟偏袒朋友判予勝訴,判決可能屬於「非法」,代表人民力量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今早回應指,上述判決可能是不公、會被撤銷,但不至於「非法」。馬提出,有如大律師在審訊未能指出案情,構成違反職責或有違守則,但難以形容其作為是「非法」。馬又特別提到,沒有相關規例限制如何在立法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