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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員涉打逾萬電話滋擾法官 控方撤不斷打電話罪續告藐視法庭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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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漢涉嫌兩年前打出逾萬次電話滋擾法官,除了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律政司另於高院控告他藐視法庭。裁判官早前下令,「不斷打電話」案毋須等待另一案審結後才舉行,宜盡快處理。該「不斷打電話」案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銷起訴,理由是要集中處理該藐視法庭案,並同時申明被告行為之罪責更適合於高院處理。

被告陸志榮(58歲,報稱廣告設計師),今日獲准撤銷4項不斷打電話罪。控方甫開庭指申請撤控,以免本案會干擾到高院處理被告的藐視法庭罪,並澄清不是證據不足,而是要集中處理該藐視法庭案。

控方表明,律政司針對被告提出的高院司法程序會繼續進行,以反映罪行嚴重性。裁判官批准撤銷後,向被告解釋「不斷打電話」案結束,但該藐視法庭案會繼續。被告表示「清楚明白」。

翻查資料,被告早前透過代表律師提出反對再押後「不斷打電話」案,辯方要求法庭促遵刑事審訊原則,即盡快審理案件以免對被告構成不公;控方提出,如果「不斷打電話」案可先開審,恐令被告可用「一案兩審」為由反對高院的司法程序。最終裁判官下令「不斷打電話」案宜盡快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