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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記者訪3大學餐廳 街外人可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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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署批評中大的餐廳招待非校內人員、餐應展示藝人代言廣告、書店有賣非書本物品等。本報記者昨到訪包括中大的4間大學觀察,記者昨午仍可以街外人身分在中大用餐,亦可在另外3間大學的餐廳購買餐飲,其中一間大學的餐廳,亦有張貼男團MIRROR成員盧瀚霆代言的飲料廣告,該大學的書店亦有鑰匙扣、生日蠟燭等精品。

記者昨午及傍晚到大學A、B及C。大學A內部分餐廳外設有告示「此餐廳旨為大學成員而設,故此大學成員或將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不過記者進入餐廳時,未有職員查身分,記者可用自助售賣機購買食物。另外,A大學的兩間餐廳亦有兩個飲食集團分別擺放旗下品牌宣傳廣告及單張。

記者到訪大學B的兩間餐廳,門外均貼有告示「敬請遊客不要進入或使用本設施」。記者進入其中一間餐廳嘗試透過自助售賣機點餐,系統要求拍校園卡;另一餐廳的售賣機雖貼有「職工及學生專用」,但毋須核驗身分,記者可購得食物。

有餐廳貼廣告 書店售派對蠟燭

大學C的部分餐廳門外未見張貼告示,該大學有一餐廳亦貼有盧瀚霆代言的飲料廣告海報。有該校學生表示,平時不少負責校內工程的建築工人在內用膳。記者亦發現,該校C書店有售派對蠟燭、鑰匙扣等商品。

大學A、B及C未有回應大學與經營者的合約條款要求。

本報向中大以外的7間資助大學查詢校內餐廳可否張貼廣告、向校外成員提供服務、書店有否規定不准售賣的物品,以及是否已在招標相關文件加入國安條款。浸大、城大、教大稱,現時有相應的既定程序和規定,會按實際情况不時檢討及調整。浸大及嶺大表示,會就審計報告相關內容研究。科大則回覆,所有校內餐廳的合約條款中皆列明只供學生及教職員使用,亦在招標合同加入國安條款。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