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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生涉偽造聘書騙簽證 重審罪成囚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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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內地大學生涉偽造聘書和工作證明,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工作簽證,經審訊被判使用虛假文書等5罪罪成,監禁30個月;其後他稱案發時已患精神分裂症,在高院上訴得直獲撤罪,案件發還重審。被告經審訊後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說話思路清晰,並非受精神病影響,而且有意識使用電腦軟件製作文件證明,判囚18個月。

被告林嶺(28歲)被控兩項偽造罪、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一項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申述罪。辯方求情提到,被告去年1月起還押至今約22個月,故可望即將獲釋。

據裁判官朱文瀚引述,被告2014年透過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的計劃受聘於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2018年離職,2020年再向入境處申請延長簽證,在公共圖書館用電腦製造工作證明。

辯方爭議被告非自願進行錄影會面,並依賴心理及精神科醫生指他受精神分裂症影響。朱官表示,醫生沒出庭作證,其說法僅屬「傳聞證供」,被告自辯稱記得新冠疫情期間須隔離,因此沒返回內地亦無服藥,可見思路非常清晰。朱官續指,被告作供中途額外指控入境人員「拍枱」,其思緒不混亂,是邊作供邊編造故事。

辯稱精神病影響 官指思路清晰

被告又供稱製作涉案文件無問題,但未能解釋,他有意識地在文件加上公司印章。朱官形容文件是粗製濫造,但被告明知並具有不誠實意圖以向入境處申請簽證,遂裁定罪成;因被告不認罪受審而不能減刑,考慮到他還押、本案為第二次審訊,共判監18個月。

【案件編號:STCC 2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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