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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指武力犯案接近「搶劫」 司機認盜70萬元電子零件囚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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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牛頭角臨樂街南豐商業中心去年5月發生劫案,一名跟車工人送貨時於後樓梯疑遭兩名劫匪襲擊,搶去約值70萬元的電子零件,兩劫匪事後駕車逃去。31歲兼職貨車司機涉案被捕,另一名男子仍在逃,貨車司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李慶年考慮被告與同黨有備而來,早有預謀,使用武力犯案,情况接近搶劫,涉及貨物價值不小,判囚18個月。

被告甘尚旻(31歲)承認一項盜竊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各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案底,他在其他案件保釋期間干犯本案。

官稱搶奪積極 不知情不可信

辯方爭議被告案發時「撞到」案中另一名在逃男子,對方邀請他幫忙取貨,事後會給予1000元報酬,他在看到同黨與事主有激烈爭執時才知有問題。案件在紐頓聆訊後判刑,李官質疑被告在不聞不問下答應幫忙,亦積極參與搶奪貨物,認為被告說法不可信,且反映被告「悔意不足」,考慮所有求情因素後,判囚18個月。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出,2022年5月27日早上近9時,萬誠物流公司方姓司機及趙姓跟車工人從石門運送13板貨物,到達南豐商業中心停車場後,趙向方表示送貨到9樓,途中在後樓梯被兩名男子打及取走一板共30箱貨物。

閉路電視拍攝到約10時,一名身分不詳男子、被告與趙同坐升降機,開門時男子將趙推出升降機,被告左臂夾着一卷黑色膠紙,右手將貨物拉出升降機外。其後,被告與該男子推着黑色膠紙包裹的貨物再進入升降機,到1樓停車場將貨物推上輕型貨車,駕車離開。事發約一小時後,警員在大埔汀角路截停被告駕駛的輕型貨車並拘捕他,車上未有檢獲失竊貨物。

【案件編號:DCCC 1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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