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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許友人「打尖」處理續牌申請 時任運輸署外判工被判社服令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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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去年因應疫情嚴重,只向已預約市民提供牌照櫃位服務;其間一名運輸署外判合約客戶服務助理替無預約的友人「打尖」,處理15項續牌等申請。該名助理早前承認一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今(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覃有方批評,被告的不當行為影響公共服務,但考慮到她認罪、感化令報告正面,決定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吳沅婷(29歲)受聘於人力資源公司,案發時被派到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工作,使用運輸署電腦系統,處理續牌等申請牌照的櫃位服務。

案情指出,於2022年3月14日,被告男友的一名曾姓友人拜託被告幫忙處理15項續牌及其他服務的申請。翌日,被告上班發現她不能直接處理上述申請,於是在友人提供的文件標記她所負責的6號櫃位,再指示對方到該櫃位處理申請,涉及10部車輛。兩日後,被告遭外判公司解僱。

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揭發涉事15項申請未經事先網上預約;而被告不獲授權取用運輸署電腦系統,為沒有網上預約的申請人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