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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園欠薪案前班主認罪稱已賣樓還債 貝鈞奇及8名球員寫信求情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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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老牌球會愉園前班主陳志實拖欠10名球員及職員薪金,涉款135萬元。陳與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今(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沒有支付任何根據審裁處的判令須支付的款項」共30項傳票罪。辯方求情指,陳接手愉園後,球會3年間從丙組重返港超聯賽,他即使陷入財困仍對球員不離不棄,現已出售房產以償還欠薪,冀法庭從輕發落。裁判官押後判刑至12月5日,其間為陳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為陳志實(現年52歲)及愉園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原涉及48項傳票。被告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承認其中30罪後,餘下控罪不予起訴。

案情指,10名欠薪僱員當中,許家銓、譚德鏗、余嘉瑋為球隊經理及職員;黃智康、張俊軒、黃浩然、屠俊翹、曾至孝、Silva Da Silva Luciano、Severo Burkatt Mikael同為球員。被告於2022年9月拖欠10人薪金,亦沒有遵從勞資審裁署的判令付款,直至今年9月才償還欠款。

辯方求情指,陳對本地體育作出貢獻。愉園有近60年歷史,過去6次奪得本地頂級聯賽冠軍。2014年愉園因涉打假波醜聞,聲譽下跌,2016年被告接手球會,3年間3次奪冠,將球會由丙組帶返港超聯賽。球會一直依靠陳注資營運,惟疫情期間,陳的農業及小型裝修工程生意大幅下滑,但他沒有解散球隊,而是用借貸及個人積蓄支付球員薪金。現在球隊已由其他公司接管。

辯方續指,除了中國香港足球總會會長貝鈞奇為陳撰寫求情信外,涉案其中8名球員亦為陳寫信求情,指被欠薪期間,陳與他們保持良好溝通,並努力集資,故球員相信陳並非有意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