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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多次向警區行動室匯報721晚元朗站打鬥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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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2019年7.21參與暴動,今(16日)於區院踏入第18天審訊。當晚在站長室監察閉路電視片段的警長表示,留意到港鐵元朗站發生打鬥,曾多次致電匯報予警區行動室。辯方盤問時質疑,警長的警員記事冊只有5至6行字句,交代當日監察的情况,「發生咗好多值得提的事,但無記入記事簿」。警長承認有疏忽,亦承認如果詳細記錄的話,會有助記起事件。

偵緝警長盧吉相在辯方盤問下表示,7月21日晚上曾到元朗站警崗尋找鐵路警區的同僚,由對方安排前往站長室觀看閉路電視,至翌日(7月22日)凌晨才離開。代表次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表示,證供指站長室於7月21日晚上8至9時收到市民投訴,反映在站內遭白衣人「騷擾」。盧表示不記得投訴內容和時間,但確認港鐵職員曾稱外面有事發生,需要警察幫忙。

法官陳廣池追問,盧吉相會否知道市民投訴的性質。盧表示從閉路電視知道有人聚集打鬥,感覺事件性質有別於打劫和非禮,遂向行動室匯報。陳官強調,辯方形容乘客被騷擾,屬於特定性質的投訴。盧回應指,只記得站內有人聚集打鬥,和騷擾無關。

辯方盤問時質疑,盧吉相多次將異常情况匯報予行動室,行動室一概回覆「會處理」,為何盧沒有追問下去。陳官打斷表示,盧的職責在於匯報事件,就算行動室沒有確切回覆,「唔可以話佢錯」。辯方亦質疑,盧和下屬一同在站長室觀看片段,理應知道下屬有否致電行動室匯報。陳官再次打斷,表示當日不是普通日子,「個晚立立亂」,警長已經忙於致電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