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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漢囚室自殺召死因研訊 懲教稱事發當日人手不足未及巡視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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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藏毒並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還押的越南裔男子2020年被發現在囚室以長褲纏頸,送院翌日不治,死因裁判法庭今(15日)就事件召開研訊。總懲教主任供稱,死者被列入「醫療觀察名單」,需每15分鐘觀察情况,一般而言職員需親身巡視囚室,閉路電視只為輔助之用。一級懲教助理指,案發當天的職員人手比平日少缺少一人,事發前無親身巡視囚室,因要處理特別工作。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及2男3女陪審團審理,終年54歲的死者Le Van Muoi(中譯黎民十)生前為露宿者,他的家屬未有旁聽或委派法律代表出庭。

綜合懲教署職員的證供,事主於2020年9月28日就藏有危險藥物罪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10月5日曾試圖上吊,被發現並送院治理,之後改為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獨立囚室。總懲教主任李應然表示,事主被列入「醫療觀察名單」,據指引需每15分鐘觀察是否有情緒不穩、自言自語等異常行為;小欖同時設有閉路電視輔助觀察。

懲教主任蘇欣傑供稱,10月7日曾到事主的囚室派飯,約下午5時許他聽到有碰撞聲發出,看到事主企圖衝出囚室且語無倫次,但沒有表面傷痕。他於是將事主轉到保護囚室作進一步觀察,保護囚室的四面牆壁以軟墊包裹、沒有傢俱,因當時駐院醫生已離開,故未能即日安排與事主會面。

蘇續指,10月8日上午約10時,他到囚室向事主收集尿液樣本,事主當時未能如廁,他於10時57分再與主管及下屬例行巡視,事主無任何異樣,直至11時45分他再度收集尿液樣本時看見事主躺在地上、狀似正睡覺、身上無任何衣物,頸部拴了一個結,已無呼吸和脈搏,蘇遂施行心肺復蘇法。

一級懲教助理丘威強則指,8日的職員人手為3人,負責至少17名囚友的工作,人手比平日少一人,他於11時07分最後一次親身巡視事主,其後之所以無再巡視,是因為有特別工作,其中一個囚室設施有損毁,需前往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