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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疑丈夫出軌欲同死 妻縱火囚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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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發時43歲女子懷疑丈夫出軌,丈夫提出離婚,女子不願;女子翌日凌晨趁丈夫睡覺時向他潑天拿水並點火,後者手腳受傷,女子一度表示想同歸於盡。女子早前承認蓄意縱火危害他人罪,原本被控的企圖謀殺罪不予起訴,昨在高院被判囚7年4個月。法官李素蘭指被告早有預謀,她曾阻止丈夫及其母離開起火住所,屬加刑因素。

事前財產交親人 官指預謀加刑

控方透露,被告廖雪霞(現年46歲)在內地出生,當時任職健康服務助理,曾違反入境條例。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事前安排轉交財物屬有預謀,她在屋邨縱火導致單位嚴重燒毁,丈夫除了燒傷亦有心理創傷,無法繼續擔任廚師,在11年監禁量刑起點之上加刑1年;但考慮到被告有抑鬱症狀減刑1年,就認罪扣減1/3刑期。被告聞判激動落淚。

丈夫需植皮 家姑同險困火場

根據案情,廖雪霞和楊耀偉(案發時46歲)2017年結婚,並與楊母同住荔景邨仰景樓。近年廖懷疑楊有婚外情,經常爭吵。2020年10月27日,楊決意離婚,廖不情願,楊跟廖傾談後獨自回家睡覺。翌日凌晨,楊醒來發現右臂淋濕,廖在牀邊點燃蓋着楊的被子,又拿打火機伸向楊。楊撲熄身上火種,跟母親推開廖才能逃離。楊手腳燒傷,送院治理並需植皮,一個多月後出院。

廖雪霞曾向親友表示生無可戀,因婚姻破裂想與丈夫同歸於盡,將52萬元現金、珠寶和保險單交予親人。廖寫信提及,留下東西給予跟前夫育有的兩名子女,保險受益人轉為他們名字。被告當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有自殺念頭,但無意殺人。

【案件編號:HCCC1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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