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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認焚城巴候判 警誡下稱因貪玩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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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清潔工涉於去年7月,在港珠澳大橋公共運輸交匯處用打火機焚燒一輛停泊在巴士總站的雙層城巴,以及無相關權限登上另外兩輛巴士。他今(1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干預汽車罪及一項縱火罪。案情指他在警誡下承認「因為貪玩」而犯案。案件押後11月29日判刑,待索取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及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鍾偉良(案發時29歲),承認於2022年7月7日,在港珠澳大橋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巴士總站,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干預兩架公共巴士,以及用火損毁一輛城巴。庭上透露被告有9項案底,全部與汽車相關。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日早上,一名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保安發現一輛城巴起火,他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在7時08分,被告登上該城巴擺弄司機座位,然後下車在車邊徘徊,該城巴在7時18分起火。保安走到清潔工的休息室認出被告及報警。消防員於7時35分抵達現場,撲熄火警,發現城巴的車頭嚴重損毁。

警員21528隨後到場調查,觀看閉路電視後認出被告並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我因為貪玩,所以上咗架城巴用火機燒軚盤右邊嚿膠」。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他在時運服務有限公司任職清潔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作,案發日他在早上6時下班,更衣後到巴士總站抽煙。他承認在城巴上縱火,另承認登上另一輛巴士,坐在司機座位上聽音樂,閉路電視亦拍攝到他登上另一輛巴士的司機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