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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泰龍」謀殺案官引導陪審團 籲審視證供時勿帶偏見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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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新義安頭目泰龍疑遭和勝和「紋身忠」梁國忠謀殺案,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由法官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法官張慧玲提醒,本案牽涉黑社會之間報復,陪審團可能對黑社會有強烈感受,但不應帶有偏見審視證供;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有意圖殺人或使人重傷,可裁定謀殺罪成,否則可考慮誤殺罪成。陪審團預料明天開始退庭商議裁決。

控方早前指,被告梁國忠(54歲)為涉案主腦,他被控2009年8月4日謀殺李泰龍(終年41歲)。張官表示,控方傳召兩名特赦證人,即和勝和前成員林家俊(原名)及泰龍手下、新義安成員文沛盈獲安排於屏風後作供,提醒陪審團對此不要存有偏見。

張官指出,如果陪審團認為被告參與涉案計劃,並與其他人具意圖將李泰龍殺害,或對其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而非法殺死李,應裁定被告謀殺罪成;若陪審團不肯定被告是否有殺人或導致李泰龍重傷的意圖,則可考慮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張官又稱,林家俊未必知悉所有事情,他供述加入和勝和後得知被告負責賭檔、在社團屬於高層成員;案發前,林獲悉「一陣聽到『貓仔』下令他人勿斬頭頸及大動脈,被告指示「唔好斬啲重要部位」,有人點頭。張官指出,林庭上同意行動為了教訓李泰龍,但他並無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