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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補課時非禮學生罪脫 官指部分行為有失莊重籲檢點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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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區一間中學的時任男教師,涉嫌於2021年至2022年補課期間非禮4名中四至中五的女學生,包括伸手入她們腋下「篤」胸、摸腰和手等。該教師否認13項非禮罪,經審訊後今(14日)在區院被裁定所有罪名均不成立。法官指被告為人師表應檢點,他部分行為無疑有失莊重和顯得輕佻,但法庭未能排除案件源於各事主不滿被告的教學方式和過份親䁥的態度,而非實際發生的非禮行徑。

被告Y. Y. W.(32歲)否認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何文田區某中學2次非禮17歲X、3次非禮17歲Y、5次非禮16歲Z及3次非禮15至16歲J。

法官練錦鴻裁決指,其中2罪涉及被告拉起女學生的衣袖掃她手背和手掌,以及被告為與女學生互加Instagram好友,故搶走她電話,對方欲取回時遭被告抓和緊壓腰部。法官指摸手和摸腰為旁觀者所不取,被告作為教師應避免令人誤會,但所觸之處並非與性有關的私人部位,並接納他為與學生打成一片而搶手機。

法官續指,其餘11罪涉及被告用手指伸進女學生腋下摸胸或直接用筆或手篤胸,各人向校方投訴並要求更換教師,原因是被告的教學方式有問題,但當校方告知學期快完結,更換有困難時,眾人才補充說被告動手動腳。

法官接納被告的教學態度令各人不舒服,惟各人部分證供含糊,加上被告站著穿過女學生腋下篤胸,而她們正坐著,物理上有一定困難,照理來說被告亦不會在其他人在場時下手。法官因此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