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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姦狎22童 小學校長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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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一份法院公告引起廣泛關注,甘肅平涼市靜寧縣一名44歲小學校長因強暴猥褻22名兒童,被執行死刑。

犯強姦、猥褻兒童罪的張姓男子,自2010年至2019年6月,在靜寧縣一間小學先後擔任教導主任、校長兼教師期間,通過體罰等手段精神挾制小學生,利用講解習題、學生交功課等機會,在其宿舍多次姦淫5名當時8至12歲的女童,在教室當眾或在其宿舍,多次猥褻17名當時8至14歲的兒童。

法院以張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犯猥褻兒童罪,判監10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法院已於11月7日將罪犯押赴刑場,注射執行死刑。當地一名市民表示,前幾天路過該法院門口時,看到該份公告,「它張貼在大門口,但很快就撤掉了」。

(華商報)